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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监管出手规范财务再保险 险企不得随意粉饰偿付能力

文|财新 吴雨俭
2024年11月16日 09:19
此前有多家险企通过财务再保险以改善偿付能力,但滥用引发争议;新规要求,保险公司通过财务再保险可改善综合偿付能力不得超过30个百分点,给予“困难户”三年整改期
资料图:北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争议之下,监管部门终于出手规范财务再保险业务。

  财新获悉,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地方局和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改进财务再保险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财务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但同时设定了改善上限是不得超过30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由于目前保险业内存在不少实际压力较大、已存在滥用财务再保险情况、但又一时难以资本补充的“困难户”,针对这些机构,《通知》要求其应制定整改规划,并给予三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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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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