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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一审宣判 获刑15年

文|财新 张宇哲
2024年11月05日 22:26
涉及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财新网】接受调查近一年半后,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迎来一审判决,获刑15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周清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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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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