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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保险机构县域监管 金监总局制定统计制度

文|财新 吴雨俭
2024年09月06日 17:41
各险企需上报县域级分支机构的相关数据,包括保费收入、赔付支出、保险金额和从业人员数量等;今年4月,金监总局县域监管支局挂牌,标志“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
《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明确数据报送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建立健全数据填报和审核的机制流程,确保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规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支局功能作用,9月6日,金监总局办公厅发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下称《制度》)。

  在该制度下,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需每月向监管部门报送县域机构统计数据,具体内容包括:各行政区域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有关险种的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新增保单件数、期末有效保单件数;各级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等。

  保险公司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首次数据报送,即报送2024年9月数据,并于12月15日前补充报送2024年1月—8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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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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