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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总局拟规范银保机构数据处理 要求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

文|财新 范浅蝉
2024年03月23日 11:22
对违反相关要求的机构,将采取罚款、责令机构停业整顿或吊销业务许可证、限制或取消直接责任人任职资格等处罚和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金融监管总局起草并于3月22日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此前国内针对金融机构并没有明确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原银保监会曾于2021年发布《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针对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采集的相关数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3月22日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相继发布,对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金融行业数字化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数据的使用、加工、传输、共享等活动日益频繁,进一步凸显数据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对此,有必要充分发挥监管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强化政策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数据管理和保护,确保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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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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