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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完善评级自律规则 引导机构以评级质量为核心开展竞争

文|财新 丁锋
2024年03月09日 11:59
《评级业务指引》重点强调评级独立性和机构内控管理;《评级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评级机构定期披露评级质量检验结果,强化市场监督和约束
资料图:交易商协会大楼。交易商协会发布过渡期通知,明确新旧规则间的衔接安排,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文件中的评级信息披露要求。

  【财新网】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市场参与各方对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及预警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信用评级业迈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交易商协会全面梳理整合评级业务自律规则,细化评级行业监管规范的操作标准,形成两项指引。

  2024年3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为落实《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监管要求,适应评级行业新发展阶段的需要,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下称《评级业务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息披露指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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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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