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非银机构行政许可办法修订 提高部分监管要求、落实对外开放

文|财新 范浅蝉
2023年07月24日 18:02
非金融企业作为非银机构控股股东的,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实施
与修订后的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一致,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资质要求也有提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强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与监管制度有效衔接,在现行办法施行三年后,非银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再度迎来修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着力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政策引领,提升准入监管质效,实施简政放权,落实对外开放部署。”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轮中央巡视对金融领域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在部分审批事项和条件设置上,与近年新出台的监管制度、政策导向要求不相适应,需进一步予以完善。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