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强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与监管制度有效衔接,在现行办法施行三年后,非银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再度迎来修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着力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政策引领,提升准入监管质效,实施简政放权,落实对外开放部署。”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轮中央巡视对金融领域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在部分审批事项和条件设置上,与近年新出台的监管制度、政策导向要求不相适应,需进一步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