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风险加权比率的监管要求,中国的四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或需要在2023年发行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
对标国际监管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G-SIBs的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要求,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国版TLAC规则”——《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22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又发布《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TLAC非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和发行管理规定,为发行工作提供了依据(参见财新网《TLAC非资本债券出炉 受偿顺序优先于各级别合格资本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