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可考虑以修订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银行破产债权等级序列;鼓励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赴境外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11月21日提出上述建议。
11月21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了2022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名单,涵盖30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与2021年一致。宣昌能在当天举行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的演讲中也重点谈及加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建设。
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继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宣昌能介绍,“未来,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可能也会进入这样一个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名单”,加强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建设,保障其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充足能力,有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