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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三读”大限在即 监管全力推进

2019年03月02日 18: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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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规定,法律案如果两年间不再提起审议,将成为废案
《证券法》修订草案在2017年4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之后石沉大海。近日消息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相关各方正在全力以赴争取在4月份之前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三读”。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一波三折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2017年4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即第二次审议法律草案)之后石沉大海。近日消息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相关各方正在全力以赴争取在4月份之前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三读”,而这距离“二读”又过了24个月,距离“一读”已经48个月。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立法有其规律。《立法法》规定,法律案如果两年间不再提起审议,它就要作为废案。为了不使这个修订案夭折,每次到24个月大限的时候拿出来审议一下,我认为是合适的。” 实际上,《证券法》修订“一读”到“二读”存在巨大分歧,而在这种分歧的情况下,仍然在2017年4月审定了《证券法》修订预案,也是为了立法程序上的衔接,不至于成为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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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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