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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山东墨龙案是“吃相难看的典型” 实控人罚没1.2亿

2017年10月13日 19: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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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粉饰财务数据,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上市公司山东墨龙的18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此外,山东墨龙实控人因涉信披违法违规、内幕交易,被罚没1.2亿
10月1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证监会对山东墨龙( 002490.SZ /00568.HK)的行政处罚结果。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明明)“山东墨龙案中,张恩荣、张云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鱼肉市场,情节恶劣,是‘吃相’难看的典型案例。”10月1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证监会对山东墨龙(002490.SZ/00568.HK)的行政处罚结果。该公司涉及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内幕交易案。

  常德鹏表示,山东墨龙案中,张恩荣、张云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亏损内幕信息发布前抛售公司股票,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重申,对于类似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对于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责,牢牢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同时,警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应谨记并严守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权、利、责边界,凡是敢触碰资本市场红线、底线的,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常德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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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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