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要闻正文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改革诚意

2014年03月20日 08:57 来源于 财新网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要出发点是防范风险,而不应掺杂其他“不良动机”。由此反观央行的草案,其合理性大可存疑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胜军)央行行长周小川“不会取缔余额宝”的春风刚刚拂面,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大刀就砍将过来。这犹如医生给小孩打针:一边说“不疼的”,一边就扎了下去。

  任何竞争都需要规则,金融领域尤其需要,因为金融业务具有显著的外部性、风险传染性。从这种意义上说,金融监管的介入无可厚非。以出现欺诈和倒闭最多的P2P网络贷款领域为例,该行业主流的公司都迫切希望“被监管”,从而摆脱无序发展、鱼龙混杂的阶段。

  但是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要适度监管。监管是一种艺术,管得太少可能诱发金融风险,管得太多将扼杀金融创新的空间。

  第二,不能以监管的名义阻挠改革,以防范风险的名义干预市场微观行为,此类现象过去十年屡见不鲜。

  第三,要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公平对待,不能搞监管歧视。

  第四,要谨防“监管者俘获”(regulatory capture),即监管部门成为金融机构的利益代言人,从而损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近日央行要求立即暂停阿里巴巴支付宝、腾讯财付通等虚拟信用卡及线下二维码支付业务。央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更引发高度关注。

  草案备受争议的在于其赤裸裸的尺度:“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笔者以为,必须从大局出发,厘清思路:

  第一,互联网金融是中国金融业亟需的“正能量”。 毋庸讳言,由于长期的过度管制、所有制歧视和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中国金融业形成了大银行寡头垄断的格局。由于利率管制形成的稳定利差,银行几乎没有动力去做好服务和创新。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直言:“把小狗放在行长的座椅上坐着,银行照样赚钱”!银行好日子的代价是公众和企业的福利损失:我认识的几乎每个朋友、同事,都在为如何不让存款贬值而愁白头;我认识的几乎每个民营企业家都悲叹融资难、融资贵。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大爆炸,反证了中国银行业与股市的无能与无耻,已沦为吸血鬼,吸的是普罗大众的血、实体经济的血。

  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发挥了以下作用:提高投资者的回报率、帮助从银行难以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企业融资。 如果没有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的快速崛起,实体经济或许早已被低效的金融体系给拖垮了,这并非危言耸听。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正能量,我们没有理由不举双手欢迎。余额宝短短一年内吸引的用户数就超过了股民总数,这不是对“连规范的赌场还不如的股市”无情的嘲讽吗?

  第二,互联网金融是深化改革亟需的“基层创新”。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令人期待的60项改革,但“顶层设计”能落实多少并不乐观。习近平指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只是改革万里长征第一步。而改革并不乐观的关键又在于“利益固化的藩篱。”从改革策略的角度考量,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来冲破金融机构利益固化的藩篱,是比寄希望于金融机构的主动改革更为现实的改革路径。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20世纪80-90年代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一样,是一种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相比带来的社会震荡更小。可以说,如果扼杀互联网金融这样的基层创新,中国的改革就已经失败了一半。

  第三,互联网金融是打破所有制歧视的突破口。《决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机会公平本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但却长期得不到落实。旨在打破所有制歧视的2005年36条、2010年新36条,都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不能不令人深思。当下,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因此,互联网金融还代表了金融领域国资与民资的“平权运动”。我们要感谢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终于在国有金融垄断的城墙炸开了一个缺口。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互联网金融其实是金融改革诚意的试金石:如果能乘机推动改革,当能取信于市场;如果继续压制民营金融,则将失信于民。

  理解了上述“大道理”,不难得出结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关键在于:1)尊重符合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金融创新,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2)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法无禁止皆可为”,应成为监管部门的重要价值观,不要总想着挥舞监管的大棒把市场关进笼子里;3)互联网金融所代表的基层创新,是落实三中全会改革的重要路径;4)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主要出发点是防范风险,而不应掺杂其他“不良动机”。

  由此反观央行的草案,其合理性大可存疑。“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这是对市场经济正常交易行为完全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当然也不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其真正用意可谓路人皆知:扼杀余额宝,捍卫金融机构的金融霸权。一旦监管成为利益的工具,就丧失了其正当性。我们不反对监管,但是坚决反对把监管当成抵制改革、维护特权的工具。

  我们可以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既然互联网金融如此受欢迎,为何大型金融机构不去学习和模仿呢?毕竟,互联网只是一个工具,银行拥抱互联网不存在技术性障碍。当然,利益是唯一的障碍。银行不愿意让利于民,更不愿意告别坐着挣钱的惬意人生,不愿意从靠利差为生转变为靠创新和服务为生。

  其实,中国金融业演进的最佳路径是相互融合:互联网巨头获得网络银行牌照,纳入银行监管体系;银行积极融入互联网,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自我再造。

  央行盛松成呼吁,余额宝的同业存款也应像一般存款一样缴存法定准备金,这样才能“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但笔者以为,难道余额宝出现之前,同业存款不缴纳法定准备金就符合公平原则吗?如果要实现金融业真正的公平,首要问题是消除国有金融机构的特权和霸权。我们不妨打个比喻:国有金融是拳王泰森,互联网金融是幼儿园的儿童。儿童上了拳台不讲规则,拳打脚踢连撕带咬。裁判着急了,说要讲规则。可以啊,那就先想办法让儿童长得和泰森一样强壮吧。在地位和实力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奢谈规则公平,何止是虚伪?简直是谋财害命。

  盛松成认为,“余额宝无需考虑复杂的投资组合,而是将95%的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并享有无风险收益。”难道套利有错吗?套利是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必不可少的金融活动。在余额宝问世之前,银行间市场同业存款利率也很高。余额宝只不过改变了利益的分配:把部分银行从同业市场获得的高收益,转移给了余额宝的投资者。这有什么不好呢?

  当然,这对银行而言的确很不好。银行坐视存款的快速流失而五内俱焚。但央行的目标,究竟应该是为了保护银行的利益,还是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答案不言而喻。马云悲叹,“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 现在是考验央行改革大局观的关键时刻了。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坦言:“当然,改革会触动利益、会动‘奶酪’。你放权,有些人的权就少了;放宽市场准入,增强市场竞争力,现有的一些企业就会感到压力。”

  当下,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暗战”生动展现了这一局面。央行应该响应李总理的要求,“为了释放改革红利,尤其是让广大人民受惠,我们义无反顾!”。 任志强也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央行直接限额某支付工具,这也许是改革倒退的典型。不但是对市场交易规模的限制,也是对经济增长的限制,更是对人权,对民众行使财产权利的限制。每笔交易千元的限制,也太看不起小商户的交易能力和消费者的消费潜力了。无论怎么争,都轮不上政府直接干预老百口袋里自己的钱如何花。”这些忠言逆耳值得央行在掂量征求意见稿时三思而行。

  互联网革命与三中全会改革,是影响当今中国社会生态的两股主要力量,而互联网金融集中体现了两种力量的融合。银行应该积极拥抱互联网革命,而非游说监管部门以行政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地盘,幻想继续生活在美好的昨天。那些还在怀疑中央改革决心的官员要小心了:3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厉声警告,“我跟你们‘交个底’......必须充分依靠市场力量、激发社会创造潜力。希望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认真自省,一年下来究竟办了多少事,才不会愧对自己的俸禄、人民的期望!” ■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全选

新闻订阅:订阅后,一旦财新网更新相关内容,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发邮件通知您。

推广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