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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通报违规案件 点名银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

文|财新 王石玉
2022年09月30日 22:16
两家股份制银行事后被责令改正,分别罚款56万元和4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收到4200余万元巨额罚单,是2021年来该分行第二次被通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时隔一年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通报银行外汇违规案例,涉及五家国有大行分行、三家城商行分行、一家政策性银行和一家外资银行中国分公司,涉及违规办理的业务包括利润汇出、内保外贷等。

  9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包括2017年3月至2020年1月间总计10起银行违规办理外汇相关业务的案例。此次通报中涉及的10家银行所违规办理的业务不一,包括2起“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2起“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其余业务还有“贸易付汇”“境外直接投资付汇”“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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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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