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北京、深圳之后,包括上海在内的六省市也将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同时,新试点政策还将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
7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八省市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其中,北京和深圳在2021年3月就已经成为首批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城市。当时,两地各有五家跨国公司参与首批试点。据外汇局官网发布的公告,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