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被降低。3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下称《股权规定》)以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下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有关券商股权方面的管理,早在2019年7月5日,证监会就曾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有关要求,夯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参见财新网《控股综合类券商“门票”涨价100倍 净资产不低于200亿》)。此次修改,是在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框架下,作出的相应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