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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大降 证监会调整券商主要股东资质

2021年03月19日 22: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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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股权规定》,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
有关券商股权方面的管理,早在2019年7月5日,证监会就曾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有关要求,夯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此次修改,是在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框架下,做出的相应的完善。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全月)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被降低。3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下称《股权规定》)以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下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有关券商股权方面的管理,早在2019年7月5日,证监会就曾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有关要求,夯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参见财新网《控股综合类券商“门票”涨价100倍 净资产不低于200亿》)。此次修改,是在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框架下,作出的相应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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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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