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金融投资者是消费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萌发演进的早期阶段,国际上倡导消费者具有四项基本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申诉权,后来又扩展出基本需求满足权、维权权、知识权和健康环境权。这些权利不仅适用于一般消费者,也广泛适用于金融业乃至资管行业、理财行业的广大投资者。但金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既要遵循这些一般性、普遍性的原则理念,也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实施特殊化、更严格的要求。”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蒋则沈,在3·15银行理财投资者教育保护会议上说。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金融投资者是消费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萌发演进的早期阶段,国际上倡导消费者具有四项基本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申诉权,后来又扩展出基本需求满足权、维权权、知识权和健康环境权。这些权利不仅适用于一般消费者,也广泛适用于金融业乃至资管行业、理财行业的广大投资者。但金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既要遵循这些一般性、普遍性的原则理念,也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实施特殊化、更严格的要求。”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蒋则沈,在3·15银行理财投资者教育保护会议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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