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在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权限被下放至地方后,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格局也迎来调整。
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系统重要性、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指标后,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对于行业影响较大、风险把控难度较大的监管事权保留在银保监会,日常监管事权授权各银保监局承担。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由银保监会和地方银保监局分担负责。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9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5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