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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受托管理人制度过渡期延长 备案机构增至67家

2020年10月15日 18: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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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延长主要是考虑到疫情影响;过渡期内,相关方可自愿决定是否聘请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制度的落地需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台配套法规
据财新记者了解,受托管理人制度并非被叫停,而是考虑到疫情影响,交易商协会主动延长了制度施行的过渡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过渡期内,相关方仍可自愿决定是否聘请受托管理人。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 梁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间债市受托管理人制度暂缓强制执行。

  2019年12月27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在银行间市场引入受托管理人制度。《指引》原定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适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受托管理人制度已被监管部门叫停。据财新记者了解,受托管理人制度并非被叫停,而是考虑到疫情影响,交易商协会主动延长了制度施行的过渡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过渡期内,相关方仍可自愿决定是否聘请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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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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