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成立一年多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下称金融委办公室),终于在地方有了“腿”。
1月14日傍晚,央行官网发文称,经国务院同意,近日金融委办公室印发《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将在各省(区、市)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
这是落实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协作的重要举措。金融委自2017年11月成立起,就被赋予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的职责,但对于如何落实金融委在地方的职能,包括监管问责职能,有颇长一段时间没有明确(见财新网报道“详解央行‘三定’ 透露了哪些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