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证监会宣布对华信证券处置安排的同一天,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中院)受理了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信)的破产申请,公司称已经停止营业,严重缺乏清偿能力,无力清偿对外所欠债务。
上海华信是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华信)的主要经营主体,2015年占中国华信整体营收额的78.5%,控股上市公司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018.SZ,下称华信退)以及华信证券等主体,也是华信体系内的主要发债主体。
此次上海华信的破产申请由东莞证券提起,起因是债券违约导致。2019年11月12日,东莞证券以债务人上海华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三中院申请对上海华信的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