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独角兽企业关心的红筹、VIE以及同股不同权都将在科创板做出制度安排。1月30日晚,证监会和上交所发布科创板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已经发行具有特别表决权的类别股份的公司可以在科创板上市,并且接受红筹和VIE架构。
2018年6月,证监会发布《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创新企业实施办法》),其中对红筹公司发CDR的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2018年6月小米撤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后,这一制度安排未再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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