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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健全“三反”机制 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

记者 彭骎骎 张宇哲
2017年12月30日 17:43
不影响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境外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主要是为了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机制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 张宇哲)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外汇局强调,此新规主要为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和用汇便利性,也不影响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每年合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此外,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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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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