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外汇局孙天琦:金融牌照有国界 中国需强化长臂管辖权

记者 张宇哲
2017年12月22日 19:54
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负面清单在金融领域并不适用,要看业务实质
任何境外、境内企业到境外注册公司、换个洋马甲,然后通过网站给境内中国人提供金融服务,都必须持牌经营,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需强化中国的长臂管辖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需强化中国的长臂管辖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孙天琦表示。

  近日,孙天琦在“第二届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作出如上表述。他指出,一些在澳大利亚、英国或者开曼群岛拿到牌照的境内或境外公司,通过开展线上金融服务,进入中国尚没有对外开放行的市场。比如拿到A国牌照的公司,在中国以开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的方式,培训客户到A国注册的公司网站开户,违规开展金融业务,比如通过银行系统转账,甚至有不少公司是进行金融诈骗。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