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 侯雯)近期,建行在住房租赁领域动作频频,布局迅速,从过去的“要买房到建行”扩展到“要租房到建行”和“要存房到建行”。
12月20日,在“中国住房租赁高峰论坛”上,建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刘军首度公开透露,2018年1月8日建行将在广州地区正式推出“存房到建行”业务,“过去我们主要提供金融资产服务,未来我们还要提供不动产服务”。
据发布会介绍和财新记者了解,所谓“存房业务”是指,如果客户有闲置的、合适的出租房源,可以存到建行,建行将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给房东,由此获得房屋的租赁权,建行再将相关房源移交给类似碧桂园等知名房企经营运作,从事专业的住房租赁业务,建行将由此获得运营提升的收益。
对此,刘军举例说,以前客户到银行存钱,存5年可以获得利息;如今相当于客户将房子的租赁权“存”到建行,建行支付租金。对出租者来讲,可以一下获得一项大额收入,直接进行投资理财增加收益,而且提高了租赁住房的市场流动性。
实际上,自11月初高调宣布进军住房租赁市场以来,建行动作频频,相继推出了专门的租房贷产品“按居贷”、上线了租赁平台“CCB建融家园”、承销了银行间市场首单住房租赁资产支持票据ABN,还发布了金融机构编制的第一个住房指数,在住房租赁领域布局全面铺开。
对此,刘军提到,目前中央的政策、人民银行的措施都表明,银行过去依赖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房贷的模式必须改变。“资管新政即将出台,理财池大幅缩小,表外业务做不成了。这些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变化和机会?我们要向一些房企学习,走到住房租赁这个行业,将‘要买房到建行’变成‘要租房到建行’。”
此外,他提醒,建行要推广的租房金融业务,不是简单地给做租赁的房企放贷款,而是要全面搭建住房租赁平台和体系,在平台上直接租房、签约、申请贷款。
他提到,建行发展住房租赁是长期战略,并且未来建行的住房租赁业务不纳入房地产金融,而是纳入普惠金融。“我们给房地产企业做的品牌公寓、出租房之类的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从这一点来讲,是调整了盈利模式。银行在架构调整方面,从明年开始,将全面调整到租房金融上来。”
近一个多月来,随着政策大力号召,银行业进军住房租赁市场明显提速。10月30日,中信银行同碧桂园集团正式签署300亿元长租住房保障基金战略合作协议。11月1日,建行推出专门的租房贷产品“按居贷”。11月3日,中行厦门分行同厦门国土局、厦门房管局签署合作协议,在人房核验、交易撮合、信用评价、资金监管等方面探索住房租赁金融创新。11月16日,工商银行表示,将向广州住房租赁市场提供5000亿元授信资金,并推出租房贷产品“租e贷”。12月18日,交通银行广东分行同知名房企签订租赁合作协议,给予万科、保利、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内的签约主体合计1500余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