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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私募债券欺诈发行追刑责 法定代表人获刑三年

2017年11月03日 20: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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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因欺诈发行私募债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落地。因隐瞒公司负债、提供虚假报表等行为,圣达威法定代表人及原财务总监分别获刑三年和两年
欺诈发行私募债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欺诈发行私募债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3日,证监会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全国首起因欺诈发行私募债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圣达威案有了终审裁定,法定代表人和原财务总监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这一判决结果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并且维持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书,圣达威隐瞒公司负债、提供虚假报表,在欺诈发行5000万元私募债后,将所募集资金用来偿还借款而非公司生产经营,最终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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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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