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丽纯)深圳市金融办昨日(7月3日)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贷机构若申请备案登记,“资金存管本地化”成为必要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需要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及分行以上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
目前网贷机构中“资金存管”指的是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网贷机构的委托,履行网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资金监督等职责,旨在防止平台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