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韩祎)网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陆续起草出台了细则。综合观察已经出台的细则,各地在资金存管、备案制管理等重要问题上保持一致,在一些具体监管要求上略有差异。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研究起草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辖内网贷机构(P2P平台)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即上海市各区政府。在上海市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框架下,各区政府、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等多个部门都有各自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