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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评级第一案宣判 融360报告不构成商业诋毁

2016年12月28日 09:1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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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判断评级公司是否构成商业诋毁,主要以争议行为是否属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为基础;短融网在宣判后表示,融360非客观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将会继续上诉
12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全国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了一审公开宣判。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12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全国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了一审公开宣判。这起围绕着P2P网贷平台和P2P评级机构之间的争论纠纷,在经过了一年时间之后,终于以评级公司的胜诉,暂时画下了句号。

  这起被业界称为“网贷评级第一案”的涉事双方,分别是原告P2P平台“短融网”经营者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短融网),和被告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融360)。

  事情源起于一年前,融360出具的两份评级报告。自2015年起,融360联合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针对P2P网贷平台开展评级活动,定期发布评级报告,每期报告针对100家左右的P2P网贷平台按A至C级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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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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