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证监会6月9日通报,ST山水(600234.SH)此前的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因未披露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等情况,日前被山西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前,因深陷借款合同纠纷,黄国忠所持ST山水股权在司法冻结后被法院裁定拍卖,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已变更。
黄国忠于2013年10月11日成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即ST山水)第一大股东。2013年10月18日、2014年2月26日及8月13日,黄国忠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最近5年内的职业详细情况、控制企业情况,未披露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