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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叫停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 要求限期整改(更新)

2017年05月05日 12: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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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要求辖区券商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期限应和所投资产期限一一对应,5月10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财新记者获悉,深圳证监局近日通知辖区内证券公司,禁止其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期限应和所投资产期限一一对应,不得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此外,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 刘彩萍)财新记者获悉,深圳证监局近日通知辖区内证券公司,禁止其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期限应和所投资产期限一一对应,不得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此外,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5月5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表示近日有关证监局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律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证监会延续资金池产品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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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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