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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确立公司债现场检查工作指引

2016年10月21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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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发行人现场检查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主要针对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证监会组织此次自查和现场检查是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债券发行监管工作,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10月21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统一检查及处理标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在总结前期对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证监会制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明确了检查对象的选取方式,确立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专项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查等机制;结合公司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确定了现场检查的内容与方法,列明了现场检查中应关注的重点方面以及可采取的具体检查手段;明确了进场准备、实施检查、结束检查三个阶段应开展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工作要求;框定了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的相关原则和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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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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