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互联网金融迎来监管风暴,互联网股权众筹也纳入整治范围。
10月13日,证监会等15部门联合公布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的8类违法违规业务,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划清监管红线。
《整治方案》提出的重点整治的8类违法行为包括:一是以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下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二是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四是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五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六是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七是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八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