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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4宗案件

2016年06月17日 19:15 来源于 财新网
三宗市场操纵案件共罚没1.68亿元,一宗内幕交易案罚没1490万元

  【财新网】(见习记者 董兢 记者 刘彩萍)证监会近日依法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3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瞿明淑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恒源煤电”“中科英华”“东风汽车”、“安阳钢铁”等4只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并于当日反向卖出,获利共计约3116万元。二是彭旭通过虚假申报、盘中连续交易拉抬股价、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影响“美都能源”和“石英股份”等2只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并反向卖出,获利约73万元。三是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穗富投资)通过虚假申报、以涨停价格挂大笔买单等方式,影响“国光股份”“国农科技”“鸿特精密”“金宇车城”“科恒股份”“万福生科”等6只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后反向卖出,获利约10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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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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