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丁锋)日前,保监会向四家保险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国寿股份、中国信保、太平人寿和太平养老,并分别向其开出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罚单。
国寿股份的违法行为是:1999年至2014年,国寿股份采取退保金直接冲减退保年度保费收入的方式处理长期险非正常退保业务,其中2014年采用上述方式处理非正常退保业务的金额为6.1亿元。对此违法行为,保监会对国寿股份罚款40万元。
中国信保的违法行为为,未经保监会批准,也未在相关保监局履行任何手续,于2007-2013年间在部分省级分支机构下设业务处共计20家。其中,2007年设立1家,2009年设立1家,2010年设立17家,2013年设立1家。为此,保监会对中国信保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