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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经纪业务将可部分外包

2016年04月15日 11:51 来源于 财新网
近日,证监会就《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向部分证券公司征求意见。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客户营销、客户回访、信息技术等外包服务

  【财新网】(记者 张榆)券商经纪业务将迎来规范化统一管理。近日,证监会就《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向部分证券公司征求意见,除被广泛讨论的证券交易佣金外,《办法》中也提到证券公司客户营销等经纪业务可进行外包。

  财新记者注意到,《办法》第三十五条提到,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客户营销、客户回访、信息技术等外包服务。

  多位证券公司人士表示,此次《办法》中首次将客户营销纳入可供外包的范围。“一般来说,经纪人的核心就是营销,这是否意味着未来证券公司可以寻找机构进行经纪业务的营销以及揽客。”有证券公司中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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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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