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冉)国金证券(600109.SH)周四发布公告,公司申请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一事,已获得证监会批准。
国金证券于2012年4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中新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012年5月28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国金证券发布了《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核准公司变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并同意国金证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并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直接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