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经历了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再审程序,历时2年半,于去年12月11日最高院做出判决:依法对马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913万元;违法所得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最高法直接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出庭的刑事抗诉案件,也是证监会第一个经过最高司法机关全面审查而最终维持认定的稽查案件。
此番三年实刑,明显重于原审“判三缓五”的量刑。原因在于,最高法院认为此案远超“情节特别严重”,而非“情节严重”。原审裁判对法律条文理解错误,导致降格评判马乐的犯罪情节,对马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当,应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