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生 章思旻)12月19日,原汇丰晋信基金经理林彤彤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违法交易金额2.5亿元,非法获利185万余元。林彤彤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根据公诉方的起诉书,林彤彤在2009年2月到2013年11月担任汇丰晋信公司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该基金股票交易情况和未公开信息,使用林海生(音)、林长盛(音)、郑林妙(音)三人开设在长江证券、招商证券的证券账户,委托大学同学庄斌(音)操作,先于、同期其管理的汇丰晋信基金,对包括格力电器在内的等108多只股票进行买卖操作,交易金额2.5亿元,非法获利1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