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终审裁定获缓刑

2014年10月30日 09:16 来源于 财新网
一审判决中,马乐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处罚金1884万元,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也被追缴。深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14年2月21日,博时基金马乐“老鼠仓”案开庭审理。图为马乐被押进审判庭。 图片来源网络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广东省高院日前对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缓刑判决。深圳市检察院曾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未予采纳。

  现年32岁的马乐去年案发时,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任上,已工作两年有余。

  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中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邵超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