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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证监稽查大案(上) 无处不在的老鼠仓

2016年02月02日 09:41 来源于 财新网
原某证券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张某,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妻子黄某控制并使用三个账户与该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违法交易股票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015年4月24日证监会部署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一批案件中,证监会成功告破第一单证券公司自营部门“老鼠仓”案件,并于去年6月移送公安部门。

  证监会调查初步认定,张某,作为某证券公司原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负责证券投资部投资管理工作,在其任职期间,是该部门唯一有投资决策和指令下达权限的投资经理。张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不但完全知悉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权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其伙同妻子黄某控制并使用“宋某明、“文某”、“宋某成”账户通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稍早于、同步或稍晚于某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相关股票,违法交易股票累计23亿余元,累计获利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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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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