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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案”该如何量刑(更新)

2014年12月09日 18:07 来源于 财新网
深圳中院根据现有司法实践和判例对马乐案做出的判决再次被检察院抗诉,最高检认为该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之间的司法存在争议
2014年2月21日,博时基金马乐“老鼠仓”案开庭审理。图为马乐被押进审判庭。 图片来源网络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马乐案对于证券行业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如何量刑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纷纷扬扬一年有余,尚未尘埃落定。12月9日,财新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财新记者获悉,12月8日,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两次抗诉

  马乐,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原基金经理。2013年8月2日,证监会对外宣布,马乐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随后马乐主动投案被批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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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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