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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新规期待进一步细化

2015年12月30日 08:59 来源于 财新网
从自动投标模式到债权转让模式,P2P机构担心对现有业务的影响,希望明确小额标准,细化各项操作流程

  【财新网】(记者 王玲)12月28日,银监会牵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规定对P2P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P2P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这些新规连同18个月缓冲期博得不少第一时间的利好解读,与此同时,业内亦表示出对现有模式受影响的担忧,期待相关规定的进一步明确。

  其中之一便是不少P2P平台的自动投标模式,即P2P平台系统自动将投资人的资金分散到不同标的,平台认为如此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但《征求意见稿》规定P2P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不少观察人士揣测是否意味这一模式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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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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