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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不得进行线下销售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2015年12月28日 19:14 来源于 财新网
线下业务操作风险难以把控,销售人员可能存在“保本保收益”等诱惑性提法,管理问题比较突出
2015年12月20日,e租宝被查,696亿元待收总额面临考验。 大庆/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你是否为了15%以上的收益感到雀跃?是否因地铁、公交车站巨幅海报上“保本保收益”的承诺而动心?是否有人在街边向您兜售产品,让您买买买?这一切都将被禁止啦!

  12月28日,P2P监管靴子落地。银监会牵头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其中要求,P2P不得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 P2P不得在线下门店开展推介、销售业务。这一规定原文表述是:“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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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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