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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P2P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2015年12月07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监管要求P2P向出借人充分披露融资方基本信息,对融资项目不设置金额上限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近期,财新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关于网络借贷业务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将有望于年底出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多位接近监管人士均指出,P2P的借款金额应以小额、分散为主,坚持线上模式,并防止借款集中度风险。《2015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指出,在他们抽取的29家样本平台中,有20家P2P的借款集中度在50%以上。

  此前5月传出来的监管草案指出,将对单一平台的单一风险敞口进行监管。限定为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单笔借款上限为500万元,借款余额上限则是2000万元。但据财新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确认,目前借款上限、借款余额上限等并未有明确的金额限制要求,而是强调P2P根据自身风控能力进行调整,防范借款集中风险。(见《财新周刊》2015年第47期“P2P监管路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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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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