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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营银行“五条军规”

2015年06月26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指导意见确定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包括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等。中国近年来也强调银行股东负有持续注资的责任

  【财新网】(财新记者 霍侃)试点近一年后,民营银行指导意见终于出台。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制定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准入条件、许可程序、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等方面,对促进民营银行发展作出指引。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从即日起,银监会将正式依法对合格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民营银行这两年会有较快的发展”。

  去年7月,首批民营银行获准筹建。截至目前,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已全部开业,分别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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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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