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9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实,2013年8月以来,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刻制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浙江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和“钱塘银行(筹)”等三枚印章。
银监会指出,“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在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7楼办公,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标牌,并在某商业银行开立了验资账户,制作了“钱塘银行”规划概要、招股介绍、股份认购要点、股东确认协议书、股权证书等文书,印制了“钱塘银行(筹)”介绍信,开展了招募意向股东和委托他人募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