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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产品暂不纳基金互认

2015年06月05日 19:33 来源于 财新网
两地监管方指出,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初期,监管方将以谨慎原则为主,分级基金、黄金ETF、保证基金等创新基金产品将暂不纳入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杨刚)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启动,两地监管方已经进入备战阶段。香港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外管局今日(6月5日)在深圳举行首场培训工作坊,具体解析政策细节。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高级总裁梁凤仪在会上指出,在基金互认初期,两地监管方以谨慎原则为主,暂不接受创新型基金产品。

  梁凤仪解释称,香港证监会初期只接纳一般类型基金申请,内地基金可以以股指期货等作为对冲工具,不过分级基金、黄金ETF及保证基金等创新产品将不包括在内。内地基金在港销售将不限于使用人民币,也可设置港币、美元等基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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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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