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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子公司松绑 突出“底线思维”

2015年01月05日 19:0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公司的直投业务并非法定证券牌照,与一般性的PE无异,进行过多的管制并无必要。证券协会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规拟在券商直投子设立条件、公司股东、投资范围和业务范围等多个方面赋予券商更大的自主权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蒋飞)财新记者近日获悉,证券业协会去年12月底就《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各证券公司征求意见。新规旨在取消证券公司直投业务多项不必要的管制,赋予券商以子公司形式开展这项业务时更多的自主权,同时明确了开展投资不能触碰法律法规和政策底线。

  《规定》突破性的提出允许直投子公司股东多元化,允许证券公司除了可以独资设立直投子公司以外,还允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直投子公司,但是券商应当持有直投子公司51%以上的股权并拥有管理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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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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