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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获准设立私募基金

2015年01月05日 16:36 来源于 财新网
突破险资不能做GP的限制,6家险企先试先行

  【财新网】(记者 丁锋)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再获拓宽。日前,保监会批准险资可设立私募基金,突破了险资只能做有限合伙人(LP)不能做普通合伙人(GP)的限制,光大永明等6家险企获得先试先行的机会。

  2014年12月31日,保监会发文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方案,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预计募集保险资金2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募集5亿元,主要以股权方式直接和间接投向相关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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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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