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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私募基金监管办法

2014年07月11日 17:09 来源于 财新网
个人投资门槛降为100万元;将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市场上以期货、期权、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财新网】(记者 刘冉)今日(2014年7月11日)下午,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市场上以期货、期权、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办法》首次明确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或个人:一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是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或个人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标准比目前市场上的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和标准要高,但在最低投资金额方面,比2011年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中规定的投资者对单只股权投资基金1000万元的最低认购金额明显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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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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