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璐)新股改革意见公布后的IPO开始启动,本周末将迎来此前已预披露企业更新财务数据后的再度预披露。
4月15日下午六点半左右,券商各大投行部纷纷接到证监会发行部电话通知这一消息。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通知对未更新财务数据的IPO企业要求,除上报最新财务数据外,还要一并上报募集资金的差异说明,于本周四前报送至证监会发行部综合处。
上述通知中还表示,已更新财务数据的IPO企业,无论募集资金是否变化,均需出具保荐机构盖章的专项说明。同时,一旦预披露将不能变更上市地,因此若要变更,需报送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盖章的变更拟上市地的专项说明,并同时报送经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及预先披露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于本周四前报送证监会。